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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卡通
  • 办理范围:请咨询社保中心。
    办理时携带证件:
    办理地点:
    办理时间:
    办理费用:
  • 办理范围:独山子固定户口居民及外地居民。
    办理时携带证件:成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儿童青少年:携带户口本
    办理地点: 门诊一楼大厅服务台及各诊室分诊处。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3:20 下午15:00-18:20
    办理费用: 首次免费办理
    咨询电话:0992-3651222
  • 办理范围:独山子固定户口居民。
    办理时携带证件:成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医疗保险证(市局参保职工)或家属诊疗卡(退岗家属);儿童青少年:携带户口本
    办理地点: 门诊一楼大厅服务台及各诊室分诊处。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3:20 下午15:00-18:20
    办理费用: 首次免费办理
    咨询电话:0992-3651222
如何使用健康服务卡
  • 医院或所属医院社区门诊诊疗。
  • 医院食堂(需提前充值,就餐时刷卡支付餐费)。
  • 医疗健康服务卡(或社会保障卡):凭身份证号、密码可进入e健通平台进行医疗查询、健康咨询等。
健康服务卡遗失补办
固定医疗健康服务卡遗失补办
  • 1 挂失 请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医院门诊大厅服务台处进行及时挂失。
  • 2 补办
    办理时携带证件:成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医疗保险证(市局参保职工)或家属诊疗卡(退岗家属);儿童、青少年:携带户口本
    办理地点:门诊一楼大厅服务台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3:20 下午15:00-18:20
    咨询电话: 0992-3651222
临时卡遗失补办
  • 临时卡遗失不能挂失,原卡押金不能退取。
  • 原卡中钱款退取: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核对信息(参保人员需出示医疗保险证)无误后在门诊一楼大厅服务台或各诊区分诊处予以退费。
  • 需新办者在门诊一楼大厅服务台或各诊区分诊处进行办理。
  • 咨询电话:0992-3651222
社会保障卡遗失补办
  • 请直接咨询社保中心。
投诉纠纷处理

最大限度满足患者的需求是我们的意愿,患者良好的建议是我们获得进步的捷径。

医院本着“真诚相待,有诉必应”的原则,一切从患者的利益出发,建立投诉反馈处理机制。如果您对医疗服务不满意,治疗方案不理解、对治疗结果不认同、或是在您就医过程中,有任何的不满、意见或建议,请您告诉我们, 我们会积极响应,及时答复,作出明确的反馈意见。我们对于您的病痛感同身受!所有这些您可致电————医院服务办 3683000。

如何反馈您的意见和建议

您在医院门诊、急诊或住院诊疗中,对就诊、检查、治疗、医药费用、服务、设施环境等环节,如感受到我们一些工作不够到位、存在缺陷等问题,您可以将您的想法或建议及时向我们反映,我们会接受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赖和理解

反映渠道:
  • 直接交流:与岗位医护人员交流,医院门诊诊疗中事宜亦可向挂号台工作人员反映;与科室负责人(如部门、科室主任,护士长)交流。
  • 直接向医院服务办(急救中心三楼 电话3683000)反映。
  • 通过满意度调查表反映。
  • 通过医院e健通“医患互动”版块反映。
如何进行投诉

您在医院门诊、急诊、住院(包括出院后)诊疗时,在诊治、服务等环节中您认为存在医疗质量、服务质量、医疗费用等问题,您可打电话3683000、13809926766(晚夜间、节休日)或亲自到医院服务办(急救中心 三楼)投诉。

医院服务办(3683000)负责接待患者的投诉,负责解答患者询问、反映患者意见、接收信访投诉,对发生 的医疗纠纷、护患纠纷予以初步了解、登记,转医务部、护理部进行处理。

服务办接到您的投诉后,会详细登记投诉内容、病员联系方式。根据性质予以处理或转交并督促医务部、护理部处理:服务质量方面的投诉由服务办处理。如医疗、医技、护理 质量方面的投诉由医务部、护理部处理。

根据投诉内容进行即刻处理或调查处理。调查处理:清楚调查事件经过后,一周内召集医患双方完成处理。

医患纠纷的处理

医务部是处理纠纷的责任科室。医务部建有纠纷处理程序。

首先服务办接到您的投诉后,初步了解情况,会详细登记投诉内容、病员联系方式。医务部会于24小时内召集当 事科室,了解纠纷的原因经过、性质、责任。组织医疗纠纷协调处理小组评估,立即进行调查取证分析,召集医患双 方沟通协调,7—10天内给予以答复,经协调,若双方意见一致,签订协议处理

一般性医疗纠纷,经调查分析评估,一周内双方交换意见,耐心向患者及家属作出解释,并将处理意见告知患者 及家属。复杂疑难纠纷,若双方经反复沟通意见难以达成一致时,医患双方均可选择进入按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程序。见《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患方也可上诉进入司法程序。

如果遇到紧急突发的医疗纠纷情况,医务部接到电话迅速到达现场,通知院领导启动紧急处置预案,同时到达现 场了解事件原因,安排解决处置医疗纠纷。

参保服务人群
独山子地区医保种类
医保种类名称针对人群
新疆石油管理局职工医疗保险独山子石化公司各单位职工
克拉玛依市职工医疗保险独山子区人民政府及下属各单位职工
克拉玛依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具有本地户口、并办理了居保的人员,多为老人和儿童
退岗职工家属医疗保险新疆石油管理局退岗职工家属
工伤保险独山子地区工伤职工
克拉玛依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独山子地区女职工
各种医保类型执行的报销范围
职工医保——独山子石化公司各单位职工、独山子区人民政府及下属各单位职工

本人持有《职工医疗保险证》

  • 一般药品和诊疗项目
  • 执行自治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药品、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项目目录

  • 补充医保项目

新疆油田企业补充医疗十三大病种范围:各种恶性肿瘤、癌症;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重症肝炎、肝硬化;人工器官置换(心脏起搏器、心脏瓣膜、人工关节、血管搭桥、支架等);脑血管意外(脑溢血、脑梗塞、脑血栓)后遗症;组织器官移植及术后抗排异治疗;糖尿病;高血压病2级中危组及以上;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血友病;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系统性红斑狼疮;狼疮型肾炎。后4类病种为2008年新增病种。*十三大类病种依据卫生部门制定的疾病诊断标准。

  • 住院:在医疗费用补助范围内发生的非甲乙类药品费用及补充医保诊疗项目,超过个人自付段范围的可报销。
  • 门诊:因患大病病种发生的药品和诊疗费用。
办理门诊大病证明的方法:

职工医保:患者凭门诊病历至方便门诊开具大病审批表,专科疾病由专科医生开具大病审批表,交医务办盖章;

城乡居保:患者在挂号台领取居保大病审批表,由专科医生填写,交医务办盖章。

城乡居保——具有本地户口、并办理了居保的人员,多为老人和儿童

本人持有《居民医疗保险证》

  • 住院、门诊大病、社区医疗
  • 社区医疗实行年度定额补助,补助标注为:每人每年100元,超过标准的不予报销。
  • 门诊大病费用医保支付55%,个人承担45%。
  • 住院费用医保支付60%,个人承担40%。
  • 一般药品和诊疗项目执行自治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药品、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项目目录。
  • 儿童用药执行居保儿童用药目录。
家属医保——新疆石油管理局退岗职工家属

如若是退岗职工家属需持有《诊疗卡》,职工家属除外

  • 门诊
  • 可报销项目为输血费、吸氧费、手术费及自治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药品费用(按规定报销50%)
  • 住院
  • 住院费用医保支付60%,个人承担40%。
  • 一般药品和诊疗项目执行自治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药品、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项目目录目录(每年的起付标准为1000元,封顶2万元,精减的退岗职工家属按55%,按月领取生活待遇的退岗职工家属按50%,一次性领取待遇的退岗职工家属按40%报销)
工伤保险——独山子地区工伤职工

本人需提供:工伤相关证明

  • 按照工伤类别,依据自治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药品、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项目目录执行。
  • 自治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药品目录中的部分药品标注“限工伤”为仅工伤可报销。
生育保险——独山子地区女职工
  • 女职工妊娠期、分娩期、产褥期内因生育发生的检查、手术、等费用,按照自治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药品、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项目目录,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济困医保

门诊:济困人员在门诊或社区卫生服务站就医时实行全额缴费

住院:济困人员住院时缴纳300-600元住院押金,出院后到住院处办理出院手续,医院将持各种票据至相关部门进行后续报销。

社保对参保者的要求
  • 参保人员必须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就医时,必须交验本人的《医疗保险证》和《门诊病历、处方册》, 人、证、册不符的,医务人员有权按自费处理,并上报社会保险管理机构,没收《医疗保险证》,注销《门诊病历、处方册》,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 参保人员患病需急救时,未带《医疗保险证》和《门诊病历、处方册》的,医疗机构先救治,后核实就医证件,核实后方可修改患者费别。
市、油田医疗保险特殊医疗审核

适用人群:市、油田医疗保险管理的职工、生育、工伤保险

特殊医疗审核单说明:此单据用于社保部门对参保人员所进行的特殊医疗使用的审核,是参保人员进行医保报销时的附加凭证,在门诊、住院过程中使用了特殊医疗的参保人员均需将盖章后的审核单附在发票上才可报销。

审核范围与流程:

油田医疗保险:审批范围:特殊医疗审核单的第(二)、(三)、(四)部分

审批流程:医生填写好审核单,患者或家属确认并签字后,至门诊二楼住院处审核盖章。

参加市医疗保险:审批范围:特殊医疗审核单的第(二)部分

审批流程:医生填写好审核单,患者或家属确认并签字后,至区社保中心审核盖章

(二)、(三)、(四)部分如下图所示:

如何办理住院手续
办理住院流程以及相关事宜
一、住院押金交取情况

1、属于独山子石化公司参保人员、家属、独生子女者:

1)参保人员:在职、内退职工2300元;退休(含病退)职工1300元; 红色医疗保险证老人300元(住院期间医疗保险证存放住院处)。住院期间不再交取住院费用。

出现下列情况者,住院押金2000元,住院费用全额支付。

(1)参加商业保险者;

(2)续保职工;

(3)有生育保险的职工生育,计划生育手术,计划内妊娠,自然流产;

(4)住院费用自费:整形美容,酗酒服毒,交通事故,自杀自残,打架斗殴,淋病,梅毒住院者

2)家属:2000元。

3)独生子女:1000元。

2、属于独山子市政府参保人员:3000元。

3、属于独山子济困人员:300元(出具济困证明)。

4、其他人员:2000元。

温馨提示:住院押金收据请妥善保管,便于出院时结算住院费用。

二、办理住院手续地点
办公室地点时间联系电话
住院出院业务处门诊楼二楼F区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3:20 下午14:30-18:200992-3879101
急诊收费室急救中心一楼午休、晚夜间及节假日0992-3860356
如何办理出院手续
办理出院流程以及相关事宜

1出院结算流程

2独山子石化公司参保人员出院结算流程

温馨提示:年底、次年年初因业务事宜社保结算时间可能会延后,届时电话通知社保时间。

3独山子政府参保人员出院结算流程

办理出院结算手续说明

出院当日(住院科室)

  • 主管医师开具“出院证”(需继续休息在出院证中开具病休时间);
  • 主管医师书写、提供“出院记录”(住院诊断、治疗情况及出院后治疗方案、随访事宜)。
  • 出院后需继续药物治疗者,主管医师开具药品“处方”,在门诊交费、取药。

出院结算(住院出院业务处,见上方结算流程)

  • 结算时间:出院后次工作日,特殊需要者请致电(13809926766)医院总值班;
  • 需带凭据:出院证、住院押金收据(政府参保人员不需带住院押金收据;独山子石化公司参保职工首次结算携带300元押金收据);
  • 结算时:住院出院业务处提供住院者的“住院费用明细清单”,请前来办理出院的人员(住院本人或新属)进行审核,,审核无错误予以签字确认,如有疑问,请携费用明细清单到住院科室护士工作站进行核实、确定。
  • 二次结算(即社保结算):仅限独山子石化公司参保职工 需带凭据:2000元或1000元住院押金;

结算时间:首次结算后间隔2个工作日(年底、次年年初因业务事宜社保结算时间可能会延后,届时电话通知结算时间)。 结算后获得的凭据(由住院出院业务处提供)

  • 报销发票、住院费用明细清单(独山子石化公司、政府参保人员范围之外者);
  • 住院费用支付凭证(仅限独山子石化公司参保人员,二次结算时领取);
  • 盖专用章的“出院证”。
住院出院业务处
办公室地点时间联系电话
住院出院业务处门诊楼二楼F区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3:20 下午14:30-18:200992-3879101
  • 院外结算(即:独山子政府参保人员二次结算)
  • 结算时间由政府社保电话通知;
  • 结算时携住院押金收据;
  • 结算地点:政府社保。
如何办理转院手续
市局、政府人员转院
  • 1 申请 根据病情需要由主管医师开具《转院申请表》、《市、局参保人员转市局外医院审批表》
  • 2 审核 科室主任审核、签字
  • 3 医务办 医务办(急救中心三楼)审核、盖章、登记
  • 4 社保 社保审核、盖章
政府居保人员转院
  • 1 申请 根据病情需要由主管医师开具《转院申请表》、《市、局参保人员转市局外医院审批表》
  • 2 审核 科室主任审核、签字
  • 3 医务办 医务办(急救中心三楼)审核、盖章、登记
  • 4 社保 社保审核、盖章
家属人员转院

1油田退岗职工家属:

  • 1 申请 根据病情需要由主管医师开具《转院申请表》、《市、局参保人员转市局外医院审批表》
  • 2 审核 科室主任审核、签字
  • 3 医务办 医务办(急救中心三楼)审核、盖章、登记
  • 4 社保 社保审核、盖章

2居保家属(个人参保):

  • 1 申请 根据病情需要由主管医师开具《转院申请表》、《市、局参保人员转市局外医院审批表》
  • 2 审核 科室主任审核、签字
  • 3 医务办 医务办(急救中心三楼)审核、盖章、登记
  • 4 社保 社保审核、盖章

3同时参加两种家属保险:

  • 1 申请 根据病情需要由主管医师开具《转院申请表》、《市、局参保人员转市局外医院审批表》
  • 2 审核 科室主任审核、签字
  • 3 医务办 医务办(急救中心三楼)审核、盖章、登记
  • 4 社保 社保审核、盖章
儿童转院

1医药费用由父母单位报销的儿童

  • 1 申请 根据病情需要由主管医师开具《转院申请表》
  • 2 审核 科室主任审核、签字
  • 3 医务办 医务办(急救中心三楼)审核、盖章、登记
  • 4 社保 社保审核、盖章

2参加居保儿童

  • 1 申请 根据病情需要由主管医师开具《转院申请表》、《市、局参保人员转市局外医院审批表》
  • 2 审核 科室主任审核、签字
  • 3 医务办 医务办(急救中心三楼)审核、盖章、登记
  • 4 社保 社保审核、盖章
其他人员转院
  • 1 申请 根据病情需要由主管医师开具《转院申请表》
  • 2 审核 科室主任审核、签字
  • 3 医务办 医务办(急救中心三楼)审核、盖章、登记
转外会诊、购药流程医保
  • 1 申请 根据病情需要由主管医师开具《转院申请表》、《市、局参保人员转市局外医院审批表》
  • 2 审核 科室主任审核、签字
  • 3 医务办 医务办(急救中心三楼)审核、盖章、登记
  • 4 社保 社保审核、盖章
  • 注:转院时可根据病情需要开具最多两周时间的陪护(具体要求按总厂文件执行),家属、儿童、其他人员、转外会诊人员不在此文件规定内,故不享有陪护。转院陪护在医务部盖章,本院住院陪护在陪护中心盖章。

温馨提示:

  • 医师开具的各类转院、转诊、购药单应按单据填写条目认真填写完整,如身份证号、医保号、陪护等级。
  • 各类转院、转诊、购药无特殊原因者,应告知患者先到医务部及社保办理相关手续,否则社保因此不予以报销的后果由开具医师承担并纳入科室平衡计分卡考核。
  • 转院时可根据病情需要开具最多两周时间的陪护(具体要求按总厂文件执行),家属、儿童、其他人员、转外会诊人员不在此文件规定内,故不享有陪护。转院陪护在医务部盖章,本院住院陪护在陪护中心盖章。
如何开具医疗证明
  • 如何开具涉及“司法事件”的疾病诊断证明? 阅读

    • 1 持公安局、交通队、法院、律师事务所单位介绍信 鉴定费180元
    • 2 主管医师开具诊断证明
    • 3 科室主任审核、签字
    • 4 急救中心一楼收费室交费
    • 5 医务办(急救中心三楼)审核、盖章、登记
  • 如何开具涉及“保险赔付、疾病补偿、工伤鉴定”等疾病诊断证明? 阅读

      开具“居委会大病补助;保险公司赔付;劳动局工伤鉴定;单位工伤鉴定;不能参加单位体育活动”诊断证明

    • 1 持相关单位介绍信 鉴定费30元
    • 2 主管医师开具诊断证明
    • 3 科室主任审核、签字
    • 4 急救中心一楼收费室交费
    • 5 医务办(急救中心三楼)审核、盖章、登记
    • 开具“工会大病补偿”诊断证明

    • 1 携带相关病历资料
    • 2 医务部主任(一招2号楼二楼,联系电话:0992-3864035)开具诊断证明
    • 3 急救中心一楼收费室交费
    • 4 医务办(急救中心三楼)审核、盖章、登记
  • 如何开具涉及市局“参保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疾病诊断证明? 阅读

    • 1 出具相关疾病诊疗记录(门诊病历、出院记录等)
    • 2 主管医师(或专科医师)开具《新疆油田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诊断证明》
    • 3 科室主任审核、签字
    • 4 医务办(急救中心三楼)审核、盖章、登记
    • 说明:•此疾病诊断证明用于独山子市局、政府参保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疾病医疗费用报销。

               •其中高血压病、冠心病、糖尿病患者,如病史资料完整(门诊诊疗记录齐全)或可出具相关疾病出院记录的可在内科门诊开具,由门诊主任审核签字;如病史资料不完整或不能出具其它相关疾病诊断证明的均有专科医师开具。

  • 如何开具克拉玛依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员门诊大病”审批表? 阅读

    • 1 持相关疾病病历资料
    • 2 主管医师(或专科医师)开具《诊断证明》、《克拉玛依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员门诊大病审批表》
    • 3 医务办审核、盖章、登记
    • 4 政府社保报销
    • 说明:•此审批表仅起到克拉玛依市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在门诊诊疗中产生规定范围大病治疗、药物费用报销时向政府社保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作用。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限参加居民基本医疗的人员)门诊大病范围:血液透析治疗;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药物;肿瘤患者放化疗治疗;其它(儿童血液疾病等)。

  • 如何开具涉及“提取住房公积金”疾病诊断证明? 阅读

    • 1 个人申请,单位同意盖章 鉴定费30元
    • 2 主管医师(或专科医师)开具诊断证明
    • 3 科室主任审核、签字
    • 4 门诊二楼住院、出院处查询、记录有无住院欠费
    • 5 急救中心一楼收费室交费
    • 6 医务办(急救中心三楼)审核、盖章、登记
  • 如何开具涉及“学生不能参加体育活动、外地学生无法按时返校”的疾病诊断证明? 阅读

    • 1 个人申请
    • 2 主管医师(或专科医师)开具诊断证明
    • 3 科室主任审核、签字
    • 4 医务办(急救中心三楼)审核、盖章、登记
  • 如何开具涉及“外地患者报销”疾病诊断证明? 阅读

    • 1 个人申请 鉴定费30元
    • 2 主管医师开具诊断证明
    • 3 科室主任审核、签字
    • 4 急救中心一楼收费室交费
    • 5 医务办(急救中心三楼)审核、盖章、登记
如何复印住院病历
  • 如果是患者本人复印病历,需携带患者本人身份证。
  • 如果是他人复印病历,需携带患者本人的身份证和患者亲笔签字的委托书以及患者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应有患者本人签字并在名字上按手印方可有效)。
  • 未出院病人如需要复印病历,必须在医护人员的陪同下带身份证到病案室复印(如不是本人者按第二项办理)。
  • 小儿复印病历必须是小儿父亲或母亲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小儿户口本才能复印病历。
  • 如复印死亡病历,须带死亡病人身份证和复印人身份证及医院的死亡医学证明书方可复印。
  • 如单位或公安、司法机关因办理案件需要查阅复印病历资料的须带单位证明,患者身份证和复印人的身份证到医务部(行政楼二楼)签字后方可办理。
  • 保险公司复印病历须带双方签约的委托书及病人和业务员的身份证方可办理。
  • 复印的病历资料核对无误后医疗机构应当加盖证明印记,按照规定收取工本费(0.7元/张)。
  • 联系电话:0992-3683228 地点:医院行政楼(一招二号楼)一楼病案室
友情链接:E健通

联系我们:

    地址:独山子区独山子长庆路1号

    电话:0992-3863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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